这是一组很“沉”的数据,5年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35起特别重大事故,已结案3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1人,其中省(部)级干部8人、厅(局)级干部81人、县(处)级干部2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4人。一方面是沉重。35起特别重大事故,如“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等等,每每造成数十甚至上百人死亡、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让人心情无比沉重。另一方面是沉甸甸。921名党员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对这些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还包括8名省部级高官。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治庸问责、反失职渎职的决心和威力。
几乎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腐败问题。事故背后的腐败,不限于受贿等揣入腰包的腐败,更直接地表现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没有揣入腰包的腐败。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不亚于贪污贿赂,有时危害更严重,有时影响更恶劣。所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案件,与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一起,都是反腐办案的重点。反腐败职能部门每年都能查办一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即权力行使缺位、错位和越位,履行职责时不作为、乱作为,是官员庸政懒政的表现,反映出的是权力观扭曲和责任意识淡薄。它已经不是简单的工作作风问题,而是违反党纪政纪甚至国法的行为。8名高官因特别重大事故受处分,对广大党员干部依法用权、正确履职、廉政勤政是一种警示,也预示着治庸问责将走向常态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