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人身安全,湖北省教育厅与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校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同时,每辆校车都要安装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装置,实现校车实时监控管理。此举旨在建立健全该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保障机制。湖北要求,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为每辆校车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及行驶记录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相关部门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校车行驶速度、驾驶员状态、车内学生秩序、是否超员超载、运行路线及道路情况等,实现校车行驶全程监控。
根据要求,相关部门将通过引入保险经纪人模式和招标方式,确定和统一校车承保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优惠保险产品支持,其保险费用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此外,湖北还将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严格审查校车驾驶员资格等。相关部门还要求,全省中小学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中,使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