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根据三星过去两年在美国市场移动设备的销售情况,向三星提出高达27.5亿美元的赔偿要求,但三星不认可这一结果。一位代表苹果的赔偿专家周一在法庭上表示,苹果认为,2010年中期至2012年3月,三星在美国市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销售收入高达304亿美元,其中超过四分之一是涉嫌抄袭iPhone和iPad设计或侵犯苹果其它专利的产品带来的。
苹果因此要求三星赔偿27.5亿美元损失,其中包括三星设备侵权导致的利润流失。但三星的律师认为,苹果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这样的索赔。苹果提交给法庭的文件显示,2010年中期至2012年3月,三星在美国市场共售出8700万件移动设备。执业会计师特里·穆斯卡 作为苹果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他引述了三星的文件,预计三星2010年中期至2012年3月在美国市场的销量中,侵犯苹果专利的产品高达2270万件,其中包括2010年7月推出的首款Galaxy S 智能手机,共带来81.6亿美元的收入。穆斯卡指出,这些收入的毛利率大约为35.5%。
穆斯卡曾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合伙人,他在法庭上表示:“这不是我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用计算器计算出来,而是经过数亿次计算的结果。”他补充说,为了评估三星侵权给苹果带来的损失,共花费了175万美元,聘请了一个由20名程序员、会计师、统计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团队。但三星认为,2010年7月至10月,苹果在满足消费者对iPhone 4的需求上尚力不从心,没有能力进一步增加销量。
三星代理律师比尔·普莱斯质问穆斯卡:“苹果无法满足自己的客户对iPhone 4的需求,它又怎么可以满足其它公司客户的需求?”普莱斯还认为,赔偿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这取决于三星涉案产品是侵犯了苹果一项专利还是全部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