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郑学林 图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学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学林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郑学林退休后,利用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8月出生的郑学林为河南周口人,1986年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2009年8月,郑学林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2014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2014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201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19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
去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郑学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郑学林被开除党籍的消息:经查,郑学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亲属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私德不修;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代理、诉讼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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