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租房新规!出租缴税至少10%,昆明售租比45年,谁买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这个税率不低啊”、“那不是要涨房租了”、“北京这边一直就是5%的税,只不过不开发票不用交,开发票要承租人自己再添5%去拿。可笑的是,很多人还在讨论收个税后房东是否会涨价,这还用讨论?”

中国房价行情网显示,以云南省会昆明为例,其2020年12月的房价平均价格为1.44万元/平米,位于郑州、泉州及佛山之上。此外,昆明的租金平均总价为每个月2253元,也就是每平米每月27元左右,售租比达45年。

顺便一提,售租比是房屋售价与租价的比值,是指出租多少年可以回本。也就是说,昆明一位房主如果想购买一套房产依靠出租赚钱,按当前平均售租比来看,就要在出租至少45年后,才可以真正赚到钱。

实际上,早在2020年7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曾通知,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可按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金额上限为每户每月1500元。要知道,即便是一线城市北京,上限同样是每月1500元。

(作者丨市界 冯晨晨,编辑 | 朗明)

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已注明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发布者删除。

2021年01月07日 15:30[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