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新规”出台,2021年起执行,关系到2.2亿人的利益

根据艾媒网发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租赁人口一直在稳定增长当中,2018年我国租赁人口达到了2.1亿人,2019年达到了2.2亿人,而在2020年还将保持2.2亿人的规模

若是按照我国14亿的人口来计算,我国租赁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5.7%。可见,我国的租赁人口规模庞大,还有很多人在租房住。

可不得不说的是,现在国内的租赁市场还有些混乱,尤其是房东与房客之间经常会产生一些矛盾,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所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和谐、公平的租赁市场新秩序,是目前社会亟待解决的事情。

不过房东与房客之间的问题以后可能不用再担心了,因为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现有的《合同法》将被废止,同时将采用民法典中的新规定。新规定对房东、房客各自的利益提供了新保障,其中就包括以下几点。

房子被转租可提出异议

有的时候租客会因为有事无法继续居住,但房屋的租赁时间还剩下几个月,无疑会造成房客巨大的损失。所以房客在这时会选择再把房子转租出去,以收回自己交出去的房租。不过如果房客以高价格、或高出自己租房期限的条件,把房租转租出去,无疑会造成房东的损失。

同时,被二次转租的房客利益也会被侵犯。不过这种情况大家不用担心,因为依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在知道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可以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随时解除房屋合同。相反,如果出租人在6个月内没有异议,那就视作同意转租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那就不能再解除合同了。所以房东们在是否同意转租的事情上,一定要谨慎考虑。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顾名思义,居住权就是只享有居住的权益,而不包含其他的用途。拥有居住权的方式有2种,一种是按照合同而取得居住权;而另一种是按照遗嘱等合法方式获得。但由于居住权只有居住的权益,所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不能租赁的。

根据民法典第369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所以如果有房客签订了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合同,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失,建议大家在租房前一定要确认房屋是否设有居住权。或者也可以与房东再签订一份保证合同,让房东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否则将按照约定赔偿。

优先租赁权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没有安全感,毕竟房子是房东的,如果哪天房子的租赁时间到期,房东想租给别人,让自己搬家该怎么办。其实这种情况明年就不用担心了,因为在《新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中就有明确规定。

那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到期,房客想继续住的话,则拥有优先租赁权,而且还是同等条件下的房租。如租期、用途和押金等都是与以前相同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同等条件不包括跟以前一样的房租,而指的是同等市场条件下的房租。房东如果想涨价再租给房客,也要必须按照当前市场水平定价,不能胡乱涨价。

而除了《民法典》以外,在住建部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意见稿)》中,也有关于房东的新规定。那就是出租屋不得出租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房子,同时也不能将厨房、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出租。

如果房东违反了规定,将对个人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如果是单位违反了规定,那么将对单位处以10万至50万元的罚款。同时,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对房东或单位,进行具体责任的追究,切实保障租房人的利益。

总的来看,此次《民法典》中的新规对房东与房客来说具有双向性,也就是对双方都非常有利。相信在2021年,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房东与房客间会更加和平、友好相处,并互相尊重对方利益。同时,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会变得更加规范和繁荣。

对于《民法典》中的新规,大家觉得对自己有帮助吗,可以谈谈你们的看法。

来源: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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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16:12[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