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咱们首先解释几个名词,以防弄混淆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3个面积词汇①建筑面积;②套内面积;③公摊面积。建筑面积是指你购买这套房子的个人使用面积和小区公共区域分摊到你身上的面积,简而言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是指自己房子室内的独家使用面积;公摊面积是小区无法界定是谁的面积,所以只能业主们共同承担的面积。
在房地产市场,经常会说“取消公摊”,这里所谓的取消公摊并不是不要小区的公共区域、不要过道、电梯井、公共场所了。而是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在与房地产各项费用计算过程中,都以套内面积计算,这样买房人才感觉货真价实。
对于公摊,可以形象地比喻为毛重和净重的关系。
有个非常直观的例子,10年前你去水产市场买大闸蟹的时候,你会见到大闸蟹桶旁边会竖立一块小牌子,写着“请勿触碰,购买请工作人员协助。”因为螃蟹们个个张牙舞爪的,不是专业抓螃蟹的人不敢轻易伸手过去,很容易被夹到。但是现在呢?你去水产市场会发现,随便小孩子都能一手抓起3个螃蟹来,他们都被各种材料的绳子五花大绑,动弹不得,有的捆绑的甚至看不清长什么样子了。
螃蟹带绳子称重就是毛重,不带绳子称重就是净重。商家认为,抓螃蟹有点麻烦,如果螃蟹夹到客户还要赔钱,所以用绳子绑起来更好。但是久而久之商家发现,称螃蟹都是带绳子称重的,所以可以把绳子拧得更粗、或者用特定的吸水绳子,这样螃蟹不就能卖出更多钱了嘛。很多买螃蟹人说,本来要买500元螃蟹,最后发现绳子就买了200元,螃蟹才300元。
房产面积与之类似,建筑面积相当于毛面积,套内面积属于净面积,但是市场上根本没有按照净面积出售房产的开发商,因为谁都想把房子“公摊面积”算到买房人头上,让其承担这部分成本。由此一来,开发商建房子时更加随心所欲了,不管房子面积大小,最终成本都是买房人承担,拿着买房人的钱自己随便建房子岂不快活?所以近些年来,公摊面积也越来越大,上海一个楼盘开盘时,预付定金的人发现,房子的公摊比高达55%,一套原本三室两厅的100平米大房子,最后扣除公摊后,只剩下45平米的单身公寓。
公摊面积能取消吗?国家回应来了,新华社属于官媒,代表着正统的声音,在《公摊伤民,矛盾亟需待解》一文给出意见,不可否认的一点,公摊面积确实侵害了买房人的利益,这个问题需要直面解决,公摊问题由来已久,但是长期存在并不意味着这个制度就是合理的。由于公摊缺少明确的依据和建筑标准,所以近些年来公摊面积越来越大。新华社认为要探索出更科学合理的计算方式,也相当于回应了“能否取消”公摊的问题。
对于公摊面积,买房人更加关注的是与公摊有关的各项费用计算。现阶段,房价计算时包含了公摊面积、税费计算包含公摊面积、物业费也包含公摊,还有部分城市的取暖费也包括公摊。这些费用这种计算方式都恰当吗?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一位来自北方的粉丝说到,自己城市的冬季采暖就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的,所以每个冬天公摊面积也要消耗取暖费700多元,实在是感觉得不偿失。
恭喜已经买房的人!公摊面积取消之后,你可能“返还”一笔钱?
这是什么意思呢?取消公摊和返还一笔钱有多大的关系?其实这事还需要从如何取消公摊说起。文章开头说到,取消公摊并不是不要过道、走廊,而是要清楚地核算出计算方式,不能糊里糊涂进行,要让买房人明明白白消费。取消公摊也就意味着各项费用会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例如原本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单价2万元,总价达到200万元,去除公摊30平米之后,房子还剩下70平米那么房子总价格就变成了140万元。这样对于已经买房的人就相当多支付了60万元,开发商是否应该把这60万元退还给买房人?
毫无疑问,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根据契约精神和《合同法》原则,已经发生并且履行完毕的合同,不能因为新的规定、制度颠覆之前的协议规定。也就是说根据法不既往的原则,过去的买房人不会被返还一笔钱。并且也根本就没有这笔钱出现,没有公摊的计费标准不会降低总价,而是以提高单价来维持总价不变为前提的,200万元的房子还是200万元,只不过根据70平米计算单价将涨到2.8万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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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楼市指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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