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知道房产证,但是对于不动产证并不是很了解。
为什么说不动产证学问大,不懂小心房子变成别人的呢?至今还有大部分人认为只有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我的,其实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只有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有名字才能证明房子你有份。
当我们拿到不动产证的时候,打开主页,就会发现房产的重要信息都在这一,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全力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权利其他状况等。
对这一页的第二栏是共有情况,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这个共有情况我们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具体有三种选择方式,第一种单独所有,第二种共同共有,第三种按份共有,这三种形式具体我们该选择哪一种呢?三种不同的选择,会对房子的产权有不同的影响。
要分清这三种情况,就要从权利人说起。权利人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如果是一个权利人,那就是单独所有,如果是多个,就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每个权利人公共享有该房屋的权利,按份共有就是按比例大小分享该房屋的权利。
先说一下单独所有,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子,产权证是单独所有,且没有明确的协议说明,那么该房子就与另一方无关,只属于权利人,如果婚后购买的混子,即使权利人是一方的名字,在无明确的协议下,它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再说一下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不论哪种共有,只要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例如夫妻之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人不得对该财产分割,例如说夫妻共有100平米的楼房,共同共有的话,并不是说每人享有50平,可以自由支配这50平的房屋,任何人都不得处置这些共有财产,除非存续期满,例如夫妻离婚,可以按共有的份额比例,分配财产后再自由分配。
办理产权证时,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首先要看购房合同。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至关重要。合同如果选择的是夫妻共有或者约定比例按份共有的话,那么产权证就只能办成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如果合同签写的是单独所有,那么在办证时,就可以自由选择三种方式。此时要想办成共有,只需提供结婚证,添加共有协议即可。如果婚前购房,购房合同写男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的话,一旦不久后分手,给自己的房产带来很大的麻烦,只能用两个人的名字办出产权证后在办理过户,所以购房合同,最好写一个人的名字,办证的时候视需要再添加另一方的名字。
如果是不动产证办出后,再添加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不过程序还要再走一遍,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极少。如果是以前的老房产证和土地证,再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就需要一并换成不动产证,这个就有点麻烦了。
不动产证相当于新版的"房产证",但是它的法律效益更加健全,所以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动产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