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房产局产权科科长顾某面对朋友申办房屋产权的假材料,睁只眼闭只眼,最终让他们把违建房变成了产权房,导致他们非法获利共400多万元,而他自己也收下了其中一人送的25平方米房子。房地产新闻了解到,法院审理后,追缴了顾某受贿所得25万元,并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
顾某平时主要负责核发房产证,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的重要权力,令他成为很多人攀附的目标,很多人都想通过顾某走点旁门左道,为自己谋好处。2007年到2009年,顾某的熟人缪某在自家附近搭了1400多平方米的违建,然后找人做了假建房许可证。之后的3年间,缪某以家人的名义向浦口区房产局申报了8份自建房产权证。
据今日房产新闻获悉,按规定,申报产权证必须出具土地证原件,但缪某只提交了复印件,顾某对此假装没看见,让申报窗口收下并审批通过。缪某很快拿到了8份产权证,1400平方米的违建摇身一变成了产权房。拿到产权证后,缪某立即拿去抵押了贷款220万元。在顾某案发后,缪某的贷款还没还上,而抵押出去的房屋则被拆迁,并拿到了近150万元拆迁补偿款。算下来,导致国家损失将近370万元。
与缪某相比,家住江浦街道白马社区的王某则骗得太懒惰,毫无“技术含量”,他为了让自家违建能按有证房领取拆迁补偿,直接在自己的建房许可证上把130平方米的涂改成了270平方米,然后拿着涂改的建房许可证就去申请产权了。作为熟人,顾某再次睁只眼闭只眼,对于这么明显而拙劣的造假视而不见,帮王某取得了房产证。
拿到证后,王某投桃报李,将多出来的140多平方米房子中的25平方米送给了顾某。为了造成合法的假象,王某以总价5000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顾某,并过户到顾某母亲名下。这处房屋拆迁后,顾某从中获得了25万多元的拆迁补偿。之后,顾某又采取类似手段,为朋友余某近160平方米的违建房办理了产权证,并使其获得了近百万元的拆迁补偿。
在审计部门对拆迁补偿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缪某和王某等人的证件存在问题。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了顾某滥用职权和受贿的事实。顾某随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今年2月份,南京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顾某滥用职权,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约487万元损失,受贿25万元。最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顾某有期徒刑4年和10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25万元受贿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