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太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调整后的年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3.5%,5年以上4.0%。3月1日(含)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利率;3月1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今日房产新闻中介绍,2015年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15年3月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调整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25%,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需要偿还贷款本息2459.5元;贷款期限内偿还利息385491.8元,偿还贷款本息885491.8元。调整后5年以上年利率4.00%,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需要偿还贷款本息2387.08元;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利息359347.53元,偿还贷款本息859347.53元。利率调整后,借款人利息支出可以减少26144.27元。
从房地产新闻中得知,与商业银行利率相比,商业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5.90%,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需要偿还贷款本息2965.68元;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利息567645.71元,偿还贷款本息1067645.71元。相比之下,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多支付利息208298.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