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新闻报道,就近期,太原市民戴先生投诉太原小店区的浦东理想城在交房时本应是“精装修”的住宅却变成了毫无修饰的“毛坯房”的问题,日前,媒体针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买家看合同,卖家不认账
“当时他们搞‘买房就送精装修’的活动,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买的。”太原市民戴先生想起当时购买房屋的情形现在还历历在目,“我是在2008年10月购买的,按照合同理应在2009年12月就交付,但最终2014年3月开发商才将房屋交付到我们手中。”戴先生说,延期交付的问题先不说了,为何原来合同中写明的“精装修”也没有落实呢?针对此事房产新闻相关人员同戴先生一同找到了开发商。
“精装修这事只是写在合同附件里,你的合同里有,但我们的两份合同中只有一份有,这协议不算数。”浦东经典家园的负责人针对戴先生的情况做出如此解释。通过调查,承建该小区的房地产公司中途更换了法人代表,小区名字也从原来的浦东理想城变成现在浦东经典家园,且据戴先生称正因为如此,理应2009年交付的房屋才延期到2014年,但按照相关规定,后一任法人代表应履行前一任的合同责任,拒不承担责任是否太不合情理?
“装不了,现在最多给你免3万元的过户费,这就已经很不错了。”浦东经典家园负责人对戴先生说。应有的待遇打折不说,现在却还要自己暗自庆幸,戴先生对于该负责人给出的解决办法很难接受,“那‘精装修’如果用3万元过户费抵消,从2009年延期到2014年的违约金,是不是应该及时付清?”戴先生问道。
“你要这样就没法说,当时签订补偿协议说给违约金,本身就是一个缓兵之计,只是为了不让住户大面积的退房,这补偿金实际就是没有的。”浦东经典家园负责人称。
合同是否算数,法律说了算
说好的“精装修”不能兑现,说好的违约金也只是一纸空文,小区负责人拒不承担相关责任,是否购房的住户就只能闷声吃着哑巴亏?“就案件本身来说,违约责任肯定在于开发商及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作为合同主体的相对方,应该对买受人做全面的赔偿。”山西德恒律师事务所崔律师称,无论开发商内部存在何种人事变动,作为合同一方的山西洪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应该承担合同义务,即便是法人更换了,后一任的法人也应该接替前一任法人做债务承担,而其小区负责人所说的“违约金只当缓兵之计”不具有相关法律依据,相关责任人必须以双方合同为准,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日前,戴先生再次称,如果与该小区责任人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