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 > 楼讯 > 正文

公积金异地申贷需满足条件 8市早可互贷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公积金缴存和申贷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异地互贷的内容备受关注。房产新闻称《通知》规定,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据悉,佛山虽未执行《通知》内容,但珠三角8市之前早就…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公积金缴存和申贷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异地互贷的内容备受关注。 房产新闻称《通知》规定,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据悉,佛山虽未执行《通知》内容,但珠三角8市之前早就可以互贷, 不过需要先满足限购条件。


公积金异地申贷需满足条件


珠三角8市早可互贷

《通知》出台后,网友佩林问我们,她的公积金在上海,但想在佛山买房。针对外省地区的公积金能否在佛山申贷,今日房产新闻未得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确切答复。 但据了解,珠三角8市早就可以互贷。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 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

当然,公积金互贷的前提是满足限购要求。根据广州、佛山两地的限购政策,前者需要在本地连续缴纳3年社保才具备买房资格,佛山也需要缴纳1年社保才具备买房 资格。若想要动用广州公积金,在佛山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买房,必须在佛山具备购房资格。同时,外地人来佛山购房,贷款额度只能根据佛山的要求。

此外,《通知》规定,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房产责编:孙雪 )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推荐产品
    资讯 国内 军事 ┊ 体育 篮球 足球 ┊ 娱乐 电影 电视 ┊ 财经 经济 消费 ┊ 科技 手机 电商 ┊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 旅游 周边 出境 ┊ 美食 家常 健康 ┊ 房产 房价 调控 ┊ 汽车 新车 品牌 ┊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固定刊物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