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为民做客“房产新闻”时介绍说,经适房申购家庭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取得贷款抵押权证后一般情况下10天左右即可发放贷款。
访谈中有市民问:“现在买经济适用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要多少?大约多长时间能放款?”李为民回复说,我市对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如果是首套住房,首付只需总房款的两成。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目前,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取得贷款抵押权证后一般情况下10天左右即可发放贷款。
有市民咨询关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余额转首付的问题,李为民解释,职工只有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按照规定,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应付金额。对可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如果选择商贷,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有固定提取的时间段吗?”面对市民的提问,李为民向房地产新闻表示,如果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原件。可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工作日均可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