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日前公布,截至目前,上海共认定约5万套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其中去年认定2万余套,今年约3万套。其中90%适用0.4%的税率。
根据上海的试点方案,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和0.4%。对上海家庭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积才予以征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11月21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
据上海市财政局数据,2011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其中房产税达2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