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站点地图
登陆
注册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 > 楼讯 > 正文

交易没有达成 顾客拒付中介费被追违约金

发布者:靳建刚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据报道:今年2月广州市民张万山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3月,付完首付款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张先生才发现该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房子被查封的原因是此前有一单未完成的买卖记录。经查,此前张先生所委托的这个中介方为了留住房源,曾以个人名义购买该套住房,支付部分款项后,房子得以过户,但是再…

    据报道:今年2月广州市民张万山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3月,付完首付款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张先生才发现该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房子被查封的原因是此前有一单未完成的买卖记录。经查,此前张先生所委托的这个中介方为了留住房源,曾以个人名义购买该套住房,支付部分款项后,房子得以过户,但是再无法支付余款,为此,第一任房东通过法院查封了该房产。

    了解事情原委后,张先生联合中介方与第一任房东沟通,三方最终达成和解,由张先生来购买该套房产,查封得以解除。虽然最终张先生购买到了该套房产,但对于此事的波折,张先生归罪于中介,并拒绝支付中介费。中介方通过起诉向张先生追讨包括“每天1%”违约金在内的全部服务费。广州市仲裁委裁决张先生需要支付中介费和违约金。

    调查:三方都需要诚信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是目前二手房市场最普通的一种方法,但由于程序的灵活性以及诚信的缺失,二手房交易中,买、卖、中介三方的纠纷时有发生。

    比如为了省去中介费,买家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房主,并与其私下达成交易,造成“跳单”。以一套总价40万元的二手房计算,如果按1.2%的行规收取中介费,买房人就得多掏近5000元。为了享受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又为了节省这笔钱,因此“跳单”现象严重。

    除了买卖方对中介的“跳单”,也有中介方的违规操作,比如在整个洽谈的交易过程中,中介不让买卖双方见面,甚至冒充卖方或者买方签订协议,比如一套40万元的房产,中介告诉买方价格为43万元,并通过假冒的卖家与买家签订协议,虽然最终买卖手续照常办理,但中介方已经赚取差价3万元,外加中介费。

    业内人士郑先生告诉记者,买方尽量不要跳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私下交易。如果认为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过高可以“讲价”,要求中介公司对服务费用进行打折或者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其他优惠。同时,为了避免中介方赚差价,从洽谈到交易的整个过程,买卖双方要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并在洽谈时以面见的方式进行。

    律师:是否恶意成关键

    案例中,张先生表示,中介在与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故意隐瞒涉案房屋的所有权情况,致使他承担了风险。因对方使用了欺诈手段,所以不应支付中介费。不过,广州仲裁委仲裁庭对中介方提出的服务费予以支持。

    对于这样的结果,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张先生能证明房产中介一方与房产所有人存在恶意串通或知情不告,且导致交易房屋在买卖中途被查封的话,那么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过,如果张先生无法证明上述双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而对于其他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卓律师认为,买方跳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直接进行交易就算构成违约,一旦诉诸法律,买方不仅要支付中介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因此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如果二手房中介赚取差价,可以到物价和工商部门投诉,通过调解,追回差价。

标签:中介 违约金 2012年11月22日 16:00    [查看原文]   
推荐产品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0)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足球 篮球 娱乐 电影 音乐 财经 金融 能源 科技 数码 IT 女人 情感 职场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装修 二手 汽车 购车 养车 动漫 动画 漫画 文化 教育 图片
关于优府网 联系方式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 2008-2012 优府网 Copyright 2007-2012 unin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固定刊物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