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住在鄞州金家漕小区的董小姐向本报反映,快递员把快件放在小区门卫室,她去取时,保安要向她收取2元钱。她不知道这是物业规定还是保安私自在收。
小区业主:去拿快递被保安要求付2元钱
董小姐租住在金家漕小区有一个月了,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11月20日,当天因为有事外出,人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家,快递员后来发短信告知她,把她的快件放在了小区门卫那里。
当晚8点左右,她去小区门卫室取快件,里面坐着两个五六十岁的保安,其中一个对她说,快件原本是放在门卫室外,是他们帮忙拿进来保管。
“我当时说了句‘麻烦了’,没想到保安却开口要2元钱,大意是保管费。”董小姐说,当时她没给钱,保安说以后快递就不要再放在这里了,“我不明白,收钱到底是物业公司的规定,还是保安私自在收?”
小区物业:不代收,保安收钱不允许
永达物业金家漕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说,金家漕是拆迁安置小区,有900多户人家,好多房子用于出租,有的一套房住着10个人,多是年轻人,因此小区每天的快递量很大。但目前小区物业不允许快递公司在门卫室寄放快递。
这位工作人员说,她之前听说过有保安在收钱,不过这是在业主自愿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并不希望保安这么做。
物业董主任则告诉记者,前段时间,韵达快递的人曾找到他们,提出寄放快件,每件给两元钱,但被他们拒绝了。
“我们不要这个钱也不想给他们放。”董主任说,不让放的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快递太多门卫室太小,要是同意放,保安都要没地方坐了;二是万一快件丢了或是损坏,物业实在赔不起;三是物业也没有这个义务,“保安有没有收过钱我现在不清楚,我们是不允许保安向业主或快递公司收钱,也不许他们私自保管,即使业主自愿给钱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