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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发布者:蔡晋杰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从明天起,山西省六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届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等问题,均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山西省这种把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政策统一成系列、成套出台的做法,在全国还是首次。    同时执行的《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我省经济适用住…

    从明天起,山西省六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届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等问题,均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山西省这种把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政策统一成系列、成套出台的做法,在全国还是首次。

    同时执行的《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我省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此次出台的六个办法包括:《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法》、《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与退出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办法》。

    经过近一年的酝酿,我省制定出台的新规,对各类型保障房的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保障和税费优惠、建设用地和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和质量安全等内容。其中,重点强化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面实行专职质量管理员、质量检查员制度,建立县、市、省三级定期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2012年10月22日 18:32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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