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东山石灰石矿,作为太原市首个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从企业可持续发展及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长期需求出发,在耕地面积不减少、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下,申请用地总面积2437.11亩,全部为矿山服务年限15年内的采掘场生产用地,有力地保障了太钢不锈钢项目必备辅料基地的生产用地需求。这是太原市禀承先行先试、用活用好政策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的做法之一。
积极创新土地招标机制。太原市积极探索建立土地出让综合招标机制,突破以往单一的“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原则,将“竞地价,限房价”、配套保障房等其他条件综合考虑,在确保平抑低价的同时,引导土地公开出让,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积极启动创新矿业用地管理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关于创新矿业用地管理机制的合作协议》签订后,太原市率先在东山煤矿启动了试点,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之中。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露天采矿用地机制的意见。意见规定,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试点区域,对依法取得露天开采煤、铁、铝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五年内能复垦为耕地或恢复土地原用途的采掘场用地,采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方式,解决露天采矿用地问题,也就是改变过去的“批地—采矿—复垦”模式,建立“占地—采矿—复垦—还地”新模式。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太原市六个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县(市、区)规划方案已在全省率先批准实施,共计可新增耕地7234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