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国务院下放商品房预售审批权旨在加快商品房预售审批速度,加快商品房供应速度,从而在限贷限购等一系列限制需求的前提下,加大供应力度,平抑房价。当然,下放审批权,也会让审批部门更好地从更细分的市场状况来调节市场,调节房价和供应,避免在整体房价上搞统计数字游戏,弱化调控效果。再综合考虑近日政府推出的土地出让环节要考虑开发商拿地后的开工和预售周期因素,政府调控的思路正从限制需求逐步转向力促供应。
下放审批权并没有降低审批标准,对预售项目的直接影响不大,下放审批权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审批的难度,有利于增加项目上市量,但影响并不大,只是一定程度上降低开发商审批难度。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应该也更需要严格审批制度的监管,因为对预售资格的审核关乎买房人的切实利益,包括审批的价格都应该符合市场情况。下放审批权可以更好、更直接、有效地监管区域内楼盘项目预售状况,也可以将楼市波动情况更直观地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