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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和海珠区部分旧城房屋“老态渐现” 绝大多数均被定为“危房”

作者:李凯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我要评论(0)
连日来,本报记者深入广州的荔湾、越秀和海珠区的横街窄巷发现,虽然部分旧城房屋因为年久失收“老态渐现”,但真正被鉴定为“危房”的单位其实并不多。即使是危房,只要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对外界的影响也极为有限。不过,少量危房之中竟然还栖息着老人,而部分危房户根本无力修葺,也有的危房成为无主危房,整治存在出资金难、找房主难等现实问题,亟待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得到破解。昨日上午,记者走进位于恩宁路的永庆二巷,在4号门牌的门外,贴着一个显眼的“危险房屋”标志,而就在门檐下,年近9旬的吴伯正拿着一份广州日报在看,可

  连日来,本报记者深入广州的荔湾、越秀和海珠区的横街窄巷发现,虽然部分旧城房屋因为年久失收“老态渐现”,但真正被鉴定为“危房”的单位其实并不多。即使是危房,只要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对外界的影响也极为有限。不过,少量危房之中竟然还栖息着老人,而部分危房户根本无力修葺,也有的危房成为无主危房,整治存在出资金难、找房主难等现实问题,亟待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得到破解。昨日上午,记者走进位于恩宁路的永庆二巷,在4号门牌的门外,贴着一个显眼的“危险房屋”标志,而就在门檐下,年近9旬的吴伯正拿着一份广州日报在看,可是半天都没有翻一下报纸,对于记者的提问,吴伯只一味地摆摆手。“我爸爸有帕金森症。”从内屋走出来的吴伯女儿吴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在了解清楚来意后,吴女士带着记者走进了这间之前被相关部门鉴定为整幢危房的房屋。这是一间有着150平方米面积的混合砖木结构房屋,屋内阴暗潮湿,二层楼几乎全部是用木质材料搭建而成。屋的墙体明显风化、松散、开裂甚至有的地方弯曲变形,而二层楼的一些木梁甚至屋瓦面大部分都有蚁蛀以及霉烂的痕迹。在楼顶,还放着十多个盆,说起这些盆的用途,吴女士80多岁的老母亲就语带哽咽地说:“一到台风来就漏水,都不知道这间房什么时候塌!”吴女士说,自己的母亲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由于原来和父母同住的哥哥一家四口已经申请了政府的经济适用房,所以现在只有父母两人住在这一危房之中,她和姐姐两人每日轮流回家照顾两老,只是房子从去年6月就被判定为危房,如今一年多过去了,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台风暴雨一来,他们全家上下都心慌慌,担心危房真的会倒下来。从1969年住进这座当时的公房到现在,一晃40多年已经过去了,小时候这里曾经给了她一种安稳的感觉,如今晚上有时在家陪父母过夜,她不得不栖宿二楼,却有一种心惊胆战的感觉。“我们根本没有能力修葺这间房屋,两个老人家每个月光是医药费就要把退休金花光,还要再加1000多元钱。”吴女士表示,以其父母两人有退休金的收入条件,根本达不到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所以他们一直盼着广州的公租房政策能够出台,他们能够申请,不用再一直提心吊胆地等下去。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散布于广州市老城区的各种危房大多建于新中国成立前,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爆发之前。而这类房屋根据损坏性质不同,有的被列为局部危房,有的被列为整幢危房。像在恩宁路一带,除了吴女士家外,记者就发现了两三家已被鉴定为危房的房屋。恩宁路永庆大街9号是局部危房,这间房子目前还住着一家四口人,三层楼中,二楼局部出现下沉,三层部分的木梁出现霉烂的症状。“这幢危房房管局已经派人过来做过修理,还能住人。”一住户说。记者发现在恩宁路一带被鉴定为整幢危房的房屋,不少已经搬空,相对较为安全。在昌华大街1号之1,外墙已经结起了蛛网,窗台破烂陈旧,三楼的窗甚至已经全部被拆卸下来,由于已经没有人住,周边街坊也不多,所以对周围没有多大影响。对于有经济能力的危房住户,解决危机的一种方式是在危房原地申请原状维修重建。去年9月被列为危房的龙津东路芦派左巷27号的刘女士就选择了这种方式。记者在现场看到,刘女士家的阁楼和墙体都已经焕然一新,外墙换上了蓝色的马赛克瓷砖。去年,这房屋出现墙体倾斜,阁楼木梁木板被白蚁蛀食等情况。刘女士花了十几万元重修。
在刘女士房子的对面,一间五层高私宅的外墙已经接近脱落,随时有掉落砸伤人的危险。有街坊说,这间屋5年前就被鉴定为危房了,现在无人住也无人管,万一掉点东西下来可能会砸到过往的行人。如果有流浪汉躲进去藏身也可能会有危险。在走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虽然危房戴着一顶危房的“帽子”,但是只要得到及时处理,这些危房并不会成为安全的隐患。在大新路阜康里7号,记者看到这间私房的屋顶已经被拆去,房内的所有重要构件也已经被拆卸干净,没有塌屋之虞。只剩下四面墙体以及大门还完好无损。街坊说,房屋去年被定为危房之后,屋主很快就下定决心重建房屋,所以房屋的危险性一点都不大。而在南华东路683号,同样竖起危房标志,但外墙已经搭起了棚架防止外墙脱落,在骑楼下,也有承重木柱支撑着,房屋看起来危情不大。

 

  “部分老房子产权不明晰,又或者业主不愿意出资整治,都可能导致危房问题的出现。”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分析,除了政府直管公房应该由政府负责外,私房如果被鉴定为危房,由政府出全资整治并不恰当。不过,在目前的现状下,每次暴雨或者台风一到,对城市危房都会造成极大的冲击,政府又必须要积极介入。胡刚建议,特殊情况特殊分析,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必须主动干预介入危房整治工作。例如可以设立危房整治的专项资金和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于部分经济能力不足的私房业主,在危房整治时给予一定的补贴,通过专门委员会来监管资金的使用和流向,确保专款专用,也可以帮助到真正有困难有需要的危房业主和住户。对于不少私房来说,由于业主本身就已经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所以危房修缮的责任也在其身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市已在2010年取消了对原状维修工程的审批。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重建,符合规划、国土等有关要求的,可在取得相应许可后办理开工备案证明后实施。这就给了不少城市危房以重生的机会。对于具体的开工备案程序,记者了解到,需在工程开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属地城镇、街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开工证明,由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然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此外如果建筑物的性质或规模按法律规定需要招标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招标。而针对无主危房如何处理的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无主危房将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理,负责相关修缮处理工作。私房修缮工程区房管部门不委派施工单位,由房屋产权人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禁止无资质和超资质施工。据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今年还开展了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在时间过半的情况下,目前任务完成已达70%。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更要求,各区分局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吸取“8·12”房屋坍塌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普查结果准确、真实、全面,筑牢房屋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透露,根据目前的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住户都需要搬出。根据相关规定,在鉴定后,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危及到的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未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前,危险部位的房屋不得使用。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未解危前,不得使用。另外,如果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各区分局申请临时住房安置。

2012年08月27日 10:15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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