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官方对湖南湖北两地征收房产税的表态都非常审慎,但不可否认的是两地都已经做了一些房产税开征的前期准备工作。有业内人士透露称,此次湖南湖北的试点城市分别为湖北鄂州市和湖南湘潭市。鄂州和湘潭将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的说法并不是新鲜。今年3月份,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在同期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表示今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当时《中国房地产报》报道称,鄂州和湘潭将成为上海、重庆之后的房产税改革试点,这将是两地之前物业税“空转”的落地之举。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而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在未来的房地产调控中,房产税将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而出现,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这个方向已相当清晰,当然这是在各方的博弈之下,在触动了各方利益、存在明显争议之下形成的一个清晰导向。整个制度的建设过程,不是三五年就可以成熟的,一定要经过很长时间的不断探索。
国土部此次两湖试点房产税的消息传出后,长沙当地一业内人士向凤凰网房产透露,虽然房地产开发商对房产税的传闻非常关注,但该消息在长沙引起的反响并不大,因为根据目前获得的消息来看,房产税在湘潭试点的可能性最大,短期内在长沙试点的迹象并不明显。长沙一国有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则称,此次房产税的试点主要将面向存量房,对新房的成交不会造成很大影响。尽管不会对长沙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直接影响,但房产税在湖南试点多少会影响长沙市场对未来的预期。长沙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志舜称,湖南被列入试点区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以长沙为典型的三线市场尽管没有价格高涨的泡沫,但却有供应和成交量庞大的泡沫之嫌,如果存量房被纳入征税范畴,完全可以用房产税来打压投资行为,“虽然说现在长沙并不是试点地,但如果在湘潭开展效果明显的话,很有可能蔓延。”曾志舜认为,由于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开发收入日渐减少,可供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房产税很有可能会成为新的税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