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又值毕业季,租房市场也迎来了一波小高峰。房屋紧俏,越来越多的房东为了省心,不愿意接受短租的房客。短期实习的大学生房客无奈只能先签下长期租赁合同,之后变身“二房东”,以减轻租房成本。在吉林师范大学读书的小李今年开学念大四,按照学校的安排,这个学期要进行社会实习。马上面临找工作的他也想自己出去锻炼锻炼,于是依学校推荐,他来到了长春的一家企业实习。可是由于实习所在的单位不给提供宿舍,小李不得不和同学结伴在单位附近的小区租房子。实习时间不长,只能在长春呆两个月,所以他和同学都希望能找个短租的房子住。“我在来长春前一周就开始上网查信息,到了长春后又找了两天,发现并不像我们想的那么容易。”他说,房东由于嫌麻烦,都想找个长期的租客,起租的时间除了半年就是一年,很少有提供月租的,这让他们这些短租客很是尴尬。最后,他在单位附近找了个插间,近20平米的房间每月800元钱,“和房东好说歹说,才同意把半年期的租房合同改成了三个月。”小李说,由于房东都不接受短租,所以自己只能先签下,临回学校前再做“二房东”,把剩下的一个月找“下家”出手。小李说,和他一起实习的同学,有的和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这意味着有四个月的时间是“空档期”,没办法,他们也只能到时再找人转租出去。长春市某大型房屋中介公司副总经理郑丽娟说,按照惯例,每年租房市场最火的时间是春节过后的2-3月份,务工人群节后返城会带动租房市场。而每年的6-9月份,是毕业生离开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过渡期,在没有稳定住房前,租房成为他们的选择。另外,大学生暑期工作实习、初高中生家长陪读等因素,也会增加大量的租房人群,使得这段时间成了租房市场的“次高峰”。
长春市大经路附近的某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任先生称,暑期属于租房旺季,房东手里有房都不愁租,所以房东在选择合适的承租人时也会开出相应的“条件”,不接受短租就是其中之一。“还有现在基本上房屋出租的付款方式都是押一付三(交三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这和按月交租比,房主更能牵制住承租人,这都和房源紧俏有关。”他说。随后,东亚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咨询了5个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的房主,其中有3个均表示租房合同要签一年期,其余两个则表示最少签半年期,可见房主都不愿意做短租生意。房东不接受短租,迫使有短租需求的大学生只能签长期租房合同,在“空档期”做“二房东”。可是,这样做也存在风险。郑丽娟提醒说,按照我国2011年执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果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所以,如果承租人已经和房东签完了租房合同,一定要看好合同中的要求。在做转租时,也要和房东商量好,取得房东的同意。否则在做‘二房东’时,你所租出去的房屋如果出现屋内家具破损、暖气爆裂等意外事件,‘二房东’是有责任的。”她建议,“‘二房东’要避免在发生突发问题时被追究责任,就一定要与房主和第三承租人做好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将风险降低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