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海南省五指山市一楼盘开发商即要求施工方进场施工,后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但该楼盘开发商不仅未对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反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工单位退场。施工单位无奈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该楼盘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及损失三千多万元。据裕达建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0月,该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与五指山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天山丽田”楼盘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目前裕达建工公司已经完成“天山丽田”项目工程量约3000万元。2011年8月1日,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到“天山丽田”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并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指出裕达建工公司负责施工的“天山丽田”项目存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等质量安全问题,要求该公司对此进行停工整改。
“直到这时,我们施工单位才知被他们蒙蔽了。”裕达建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在接到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整改通知后才知道,丰华地产公司开发的“天山丽田”楼盘项目竟然存在未依法履行报建义务、也未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的严重违法行为。2012年1月,裕达建工突然收到丰华地产公司发来的书面通知,以裕达建工公司违约停工为由,要求裕达建工停工并清退场地,这让裕达建工公司负责人很是气愤。8月13日记者在“天山丽田”楼盘工程项目工地看到,这里仍处于停工状态,A3号楼已建造至7层,A1号楼建造至2层,A2号楼建造至1层,很多施工材料和施工器械随意堆放在工地上,由于停工时间较久,一些施工机械和部分脚手架已经出现锈蚀。随后,记者试图通过电话和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联系,但李某电话已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