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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正式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

作者:李凯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我要评论(0)
记者今日从济南市房管局了解到,为防止“一房多卖”等房屋买卖纠纷,该市在7月15日正式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但这项业务推出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只有一名购房者办理。开发商、市民平时咨询也不多,业务受理遇冷。现在,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年至2年。有些不法开发商借机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此现象的发生,今年7月15日,济南市全面开展了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一旦购房者对所购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就从法律上宣告了自己成为这套房屋的唯一权

  记者今日从济南市房管局了解到,为防止“一房多卖”等房屋买卖纠纷,该市在7月15日正式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但这项业务推出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只有一名购房者办理。开发商、市民平时咨询也不多,业务受理遇冷。现在,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年至2年。有些不法开发商借机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此现象的发生,今年7月15日,济南市全面开展了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一旦购房者对所购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就从法律上宣告了自己成为这套房屋的唯一权利人,此后开发商再对这套房子进行销售等产权处置是无效的。政策虽好,然而消费者并不理解。据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预告登记推出后,市民、开发商有询问的,但是热情都不高,多数人对业务并不了解。只有在8月9日有一名市民前来办理。”也有部分市民反映,办理此项业务时需要开发商在预告登记约定书上签字,部分开发商不配合也成了制约因素。

  同时,预告登记办理后,不是立马就能享受到的权利,一般是在出现问题后才会有这种“请求权”,只有出现开发商卷款跑路,房子面临拍卖时,预告登记的作用才会显现。市民一般没有这种防范意识,也不愿办理。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说,目前在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相关的约定,买卖双方还要额外再签订一份协议,这样一来,合同中看不到,老百姓不了解,开发商也不愿意主动办理。据介绍,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协调,在网签系统升级改造过程中,争取把预告登记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成可选择性条款,供市民选择。

2012年08月15日 14:23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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