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站点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 > 楼讯 > 正文

衢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通过

作者:李凯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我要评论(0)
今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已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这个细则,是在2011年度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的。两者相比较,今年的细则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更加体现对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和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关怀。细则规定,对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和夫妻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的申请家庭,给予实物配租;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实物配租。二是“廉租”与“公租”实现无缝对接。细则规定,对原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廉租住

  今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已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这个细则,是在2011年度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的。两者相比较,今年的细则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更加体现对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和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关怀。细则规定,对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和夫妻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的申请家庭,给予实物配租;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实物配租。二是“廉租”与“公租”实现无缝对接。细则规定,对原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确定以后,可不退出所居住房,直接按相关规定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并相应提高租金标准。对原获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房,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停止发放。

  2012年度市区非低保廉租房申请家庭的经济准入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1050元以下。细则还规定,对原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年审不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退回廉租住房,退房过渡期最长为6个月,在退房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租金。

2012年08月14日 10:48    [查看原文]   
本周排行
推荐信息
推荐信息
热点图片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足球 篮球 娱乐 电影 音乐 财经 金融 能源 科技 数码 IT 文化 收藏 图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装修 二手 汽车 购车 养车 动漫 动画 漫画 情感 教育 图片
关于优府网 联系方式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 2008-2012 优府网 Copyright 2007-2012 unin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固定刊物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