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截止,错过影响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四大问题,统一答复!

2021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已经开始啦,用户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如有变化,需及时进行修改,否则可能会影响明年的每月收入。

需要手动修改的情况有:2021年扣除比例发生变化;夫妻的其中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2021年不再租房;新租房、新发生房贷、父母在2021年达到60岁、新生子女等需要增列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税前收入-三险一金-免征额-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此符合条件的朋友们,千万记得前往个税app进行确认操作哦,如果没有及时确认导致无法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未来一年,真的可能会多交个税的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常见问题

01

李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收费不菲,但是并没有和任何一家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在今年成功贷款买房,那么在2021年,他是否能够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又应该怎么填报呢?

答:自由职业者也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

首先要在个税APP上对照自己的情况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关信息,然后会让你选择申报方式,这个最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样自由职业者就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了。

申报成功后,就可以在第二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就可以办理退税了。

02

王某家的孩子现在正在海外读大学,那么王某夫妇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的专项扣除呢?

答: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同样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过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03

赵女士的父母只有一方达到60岁,是否可以填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呢?

答:可以的。在父母任意一方达到60岁时,子女就可以填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不按照老人的人数来算。

04

祁先生有三个兄弟姐妹,约定一起出钱出力赡养父母,那么对赵先生及兄弟姐妹来说,他们应该怎么填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呢?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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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20:00[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