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私人账户需不需要交税这个问题,跟金额大小是没有关系的,主要是要看这笔转账的业务实质是什么,判断是否属于应税行为从而确定需不需要交税。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私人账户是法人(法人是股东的情况下)或其他股东的账户
我们来看看会有哪些情形,以及相应的税收问题:
1、借款
公司法人/股东向公司账户借款,在无借款合同或者未约定利息条款的情况下,或者当年纳税年度内未归还,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地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股东则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甚至罚款。
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
是否认定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主要看借款的用途,与企业盈亏没有关系!借款不归,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于企业经营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同时,如果该借款是无偿的,会被视同企业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
2、营业收入直接转入法人/股东账户
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账户,直接打入法人/股东个人账户,会被税务部门认为公司未确认该营业收入,涉嫌逃税,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
公司的营业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且本应该入公司账户的资金转入法人/股东账户,该行为视为分红,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正常登记入账,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股东也按要求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则不存在风险。
3、分红
公司账户向法人/股东账户转入的分红款项,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投资收回
个人股东撤资时,常常以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名目收回款项。但不管以什么名目,都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二、私人账户是高管或者员工的账户
我们来看看会有哪些情形,以及相应的税收问题:
1、工资薪金
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薪金时,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容易犯以下涉税问题:
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福利好的企业总有各种各样名目的补贴发放给员工,让员工到手工资多一点。
但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的补贴、津贴,需要划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因失误或者侥幸心理,未将补贴计入工资薪金,导致未按规定缴纳个税。结果是,员工个人需要补缴税款,企业需要承担未代扣代缴的责任,即相应产生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新个税法实施后,个税的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很多企业将员工工资进行零申报了。
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这里优税猫要强调一个比例问题,如果一家企业与同地区其他企业相比,零申报的比例明显偏高,就会被列为高风险企业,离税务机关上门检查也就不远了!
很多企业以前偷偷采用这样的方式:通过虚列人员、虚增工资的方式,虚增薪资费用,减少企业利润,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同时,也通过虚列人员,分摊高薪员工的薪水,为高薪员工逃避个税。
但自从社保入税、金税三期上线后,银行、社保、税局信息通畅,该逃税方式已无处遁形,成为税务稽查重点。一旦被查处,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2、劳务报酬
企业在支付劳务报酬时,需要注意两个点:
目前,多地税务机关发布公告,明确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款项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依法所得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地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如未按规定缴纳个税,个人需要补缴税款,企业也需要承担未代扣代缴的责任。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需要取得合规发票,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如未取得,将使得企业利润虚高,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3、报销费用(员工借支)
报销是企业日常最常见的事务,但因为操作难度小,重复度高,许多财务人员不重视,从而导致了税务风险。
假票、废票入账,税务局会认为企业利用虚开发票,少缴企业所得税。
前文讲过,补贴/补助需要划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将补贴/补助划入报销费用,涉嫌少缴个税。
最后,优税猫提醒一句:如今金三系统数据比对功能强大,再加上大额交易报告新规,公转私的走账形式已成为税务稽查重点。当公转私行为发生时,应合法合规处理涉税问题,不可心存侥幸,打着擦边球,行偷税漏税之实。想要节税,应该选择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不妨咨询优税猫。
来源:优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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