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税解析:发票章不能这么盖了!11月起,财务部这样盖章的发票作废,必须退回重开!

评论

越是简单的工作,出错的概率也越高,特别是对于“发票章盖错了能否重新加盖”的问题,一直以为来都饱受争议。税务局官方明确了!发票盖章的最新规定!

今天,山西财税来说说关于发票盖章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吧!

01

税务局紧急通知,发票盖章又出新政了!!

这样补盖统统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原则上来说,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遵循“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

但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保证开票员在盖章的时候100%不出错是做不到的,而稍微盖的不清晰就退回重开什么的,也未免太过浪费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对于发票章没盖清晰能不能在旁边补盖的问题,不同地方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比如说深圳税务局,对于网友的疑问,是明确的给出了“可以补盖”的回答。

当然在这里要提出的是,这种可以补盖,仅限于你前面盖的章不够清晰,而所盖印章的种类、盖章的位置、正反都没有问题的前提下。

还需要保证你补盖的印章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下图这种就是绝对错误的!

需要注意,补盖这种处理措施严格来说是并不符合处理规范的,所以接收方在收到有带有两个发票章的发票是可以要求你方退回重开的。

事实上,在实施金三税以后税局对发票征管越来越严格的大环境下,企业对外来发票的审核也越来越谨慎,毕竟哪家企业都不愿意因为发票出问题而被税局盯上。

02

如何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

来看看这5种情况!

1

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要求有不同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如果您是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如果您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因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因此,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由开票单位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2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律都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如果您是自己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如果您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必须符合代开的情形和范围),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3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

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由纳税人自行开具,由于发票联次是单联,应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4

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5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需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03

注意!

发票盖章不清晰,这些发票没有盖章也可以正常使用!

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管是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开票单位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04

发票备注栏少填几个字公司直接损失近百万

案例:一家公司在一次税局稽查该企业时,被指出存在大量取得的专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其中提到2017年度的房租990万元,取得是一般计税增值税率11%的专票,由于出租方会计开票时候太大意,在发票备注栏漏填了不动产的地址,从而导致他公司98.1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今天起,备注栏一定不能随意了。大家一定要注意哦!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

05

发票盖章新政下企业该怎么做?

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相较于传统财税服务机构有何优势呢?

优府税务师事务所——专业提供企业税收筹划,代理记账,财税外包,财务定制化服务的诚信结构。其他我们还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代理记账、企业变更、代收各类法律文件、资质申报、传递国家政策法规信息变动一条龙服务;为微小企业提供地址托管(工商注册地址),降低微小企业创业成本而服务。

01

充分利用财政扶持

财政扶持是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合理合法让全国企业各地企业入驻进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也成为很多企业理想税务港湾。

其实很简单,国家税收制度虽然严格但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针对不同的公司,税法上会有很多优惠,用足有关优惠政策,企业就可以省下很大一笔税费,极大减轻在税收上面的负担。

但是这些税收优惠有地区性的限制,即使很多专业的财税人员也不一定了解,很多公司符合了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也不知道怎么获取这些优惠,导致多缴纳了税款,加重税收负担。

这时候,像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一样的税务筹划团队就能帮上很大忙了。

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专注于税务筹划多年,对税收优惠政策有着深入研究,凭借着在行业内的深耕和长期经验积累,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帮助了上千客户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了企业税收负担重、税务风险高、财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企业双赢互利的桥梁。

02

快来这里!

为了让中小企业有更好的体验,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还提供了自己一系列的服务保障,有每月代理记账、出具财务报表、财税专家审核、每月纳税申报、税务申报表及时推送、每月经营月报及时推送、日常的财税咨询及建议、每月装订凭证、年末装订总账明细等等。

同时,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1、以最低的价格享受最专业的财税服务,2、根据不同企业对财税人员的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3、贴心服务于本地企业,全面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山西财税有业务熟练的工商注册师、税务师、会计师等专业人才。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业务技能,让创业者足不出户申请工商注册。简单的服务流程,高效率的办事风格,详细的服务内容,满足不同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各项财税需求。

山西财税定制化服务http://www.tuohuangzu.com/Company/Index/6995

部分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会计说、

2020年10月29日 14:06[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