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原重庆市市长黄奇帆2月11日发布了一篇《新冠疫情下对经济发展和制造业复工的几点建议》的文章。文中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引起热议。在此我有几点疑问,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付出到底有多少;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是否可以允许缓缴或暂停缴纳公积金;取消公积金制度在未来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首先,企业降低成本12%的说法有些夸张。公积金缴纳金额最高占职工工资数额的12%,这部分金额是职工劳动所得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公积金制度,这些钱也应该成为职工的收入。企业的成本也远远不止用工成本一项,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公积金作为用工成本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压力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企业效益不好时适当的降薪也是十分常见的一种现象,公积金缴纳基数变更虽然滞后,职工工资调整则方便很多。
其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方法可以是变通缴纳时限。从公开的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公积金缴纳人数为1.44亿人次,约为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其中包含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真正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并不多。许多企业在没有疫情压力的时候也未曾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尤其是现在处境艰难的中小企业,公积金也只是少量管理人员的福利。取消公积金制度给企业带来的帮助未必显著。
第三,为渡过艰难时段取消的职工待遇如何能够在未来获得保护。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劳动者制定的一项政策,当然其中也包含着我们住房改革阶段时代背景的考虑。虽然这项政策始终在一部分企业的日常运行中打了折扣,但它为职工购房带来的帮助是巨大的。取消公积金后职工收入在未来受损失的情况也极有可能发生。和企业共同度过当下的艰难时段职工可以也愿意付出代价帮助企业,而困难过去以后职工反而失去自己的一项保障则有失公平。同时也将影响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的积极性。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是国家最初设立的时候一样。缴纳公积金的人口比例少,公积金利用率不高,随着房价不断上升公积金在我们购房时发挥的作用也在减少。公积金制度现在存在的问题说明我们需要对这项制度进行深入的审视,做好下一步的改革方案。让公积金的缴纳更合理,让更多人能够获得公积金的帮助,让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样比简单的取消掉公积金给企业降低用工成本要合适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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