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份取消住房公积金并改为企业年金的提议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之后,进入4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主席黄奇帆再次呼吁取消公积金,年金的变化。核心观点有三点: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第二,可以建立一个新的特殊住房银行,为人民提供低息贷款,并支持购买新房。第三,可以在不改变人民福利的情况下减轻企业负担,有助于解决养老基金问题。
如果一个人有20万的公积金,并且有10年的退休时间,那么如果他在公积金帐户中,那么他最终最多可以得到(1.5%的复利)约23万元,如果他在年金帐户中,他一般可以拿到35万元左右。
目前,国家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之间存在很大的利率差异。公积金贷款利率在3.25%左右,商业贷款利率在5.5%左右,相差约2%。国家可以通过某些优惠利率政策消化这部分股票贷款。
如,公民购买房屋得到抵押贷款一百万元。在这笔抵押贷款中,80万元是银行的商业贷款,20万元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息低抵押商业贷款的利率很高。取消公积金后,可将欠公积金中心的20万元贷款转入银行的按揭贷款体系,相当于公民共欠银行100万元,但实行利率可以不同,以允许贷款实现平稳过渡。
取消公积金不意味着公司存款的6%未分配给员工,相反,个人在框架内使用资金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取消公积金后,公司原来的6%员工公积金已转换为公司向员工支付的6%企业年金,而且个人雇员的6%年金不是强制性的,雇员可以自愿决定是否付款。
如果您不付款,则意味着您的工资的6%将以现金形式添加到消费市场,这将促进整体经济发展;如果您付款,员工从年金管理中获得的收入将大大高于住房公积金。
与公积金相比,年金的基础是年金政策的灵活性以及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基金市场上投资的能力。这对每个存款人都更具吸引力。因此,要取消公积金,我们必须研究如何提供更完整的配套。年金制度。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取消公积金政策后,企业可以保障职工的权益,同时可以提供更多质量和公平的社会公益。
取消公积金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年金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养老金能力。
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未缴纳。工资不足。”
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付清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缴存;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积金和年金都是一种储蓄机制。前者是解决住房问题;后者是解决住房问题。后者是解决养老金问题。取消公积金,向雇员提供优惠贷款的责任可以由商业银行或已建立的住房银行来解决。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城镇职工的养老金问题变得越来越紧张。
为了确保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不会下降,仅依靠28%的养老金来形成养老金是不现实的;如果您依靠自己的储蓄,如何确保储蓄的购买力保持大致相同也是一个难题。不得不买房,这在房地产上造成了“虚拟大火”。
在这方面,企业年金作为非常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用人单位为员工建立个人退休账户,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的收入(3%〜10%)支付,用人单位还按一定比例(通常为3%)支付,年度缴费总额以(最高49,000美元))。
帐户中的资金通常要到59.5岁才会提现。雇主每年为雇员支付的金额不超过雇员工资的6%,并且可以预税;员工工资的上限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税将在退休后支付,即递延所得税,投资形成投资收益免征利得税。
如果取消公积金的概念,将现行的公积金政策与年金政策相结合,不仅不会降低员工的福利,还会鼓励企业和员工逐步积累年金,可以有效地提高年金能力。员工处理养老金问题。
简单讨论废除或不废除公积金是没有意义的。有必要考虑如何实现社会公益体系,该体系不仅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而且使员工获得更好的福利回报,以及更健康,更完整的社会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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