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5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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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和低保保障范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项社保领域的暖心政策,一起来了解!




1、近3亿人的养老金要涨


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3、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4、扩大低保保障范围


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


5、低收入人员社保费可自愿缓缴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


(来源:东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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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 14:57[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