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出现,支付宝、微信收付款,抢红包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可你知道在当今“互联网+货币”浪潮下:
1支付宝、微信的收支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2,支付宝,微信红包需要交税吗?
1支付宝、微信收支的会计处理
税务总局明确:支付宝、微信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方式。可以记入: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科目。
注意: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原始凭证可以用收到款截图打印出来的相关账单或是明细,否则没有相关的凭证不好证实。具体的账务处理:
(一)与银行存款互相转账。
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贷:银行存款
提取资金,转到银行账户中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二)收入处理。
1.客户在实体店购物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客户网上购物,付款确认期为N天。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N天过后,企业支付宝账户收到客户的购物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贷:应收账款
(三)支出处理。
企业派人到实体店购物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2.企业网上购物,付款确认期为N天。
借:预付账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N天过后货物已验收,企业在网上确认付款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2领红包要交税吗?
网络上流行的“为了块儿八毛,引无数土豪竞折腰”,莫属微信红包了!
那么企业需不需要替用户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1.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按“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3.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按“偶然所得”代扣个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4.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代金券、优惠券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并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同时,《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过年的微信红包可以放心抢啦!
3关于红包的账务处理
1街头小贩或个体扫红包收入的确认:
例如:买一个煎饼果子6元,顾客扫到红包0.35元,顾客最后实付5.65元,顾客省了0.35元,商家同样领了这笔红包,后台显示收款是6元加0.35元共6.35元。如果做账小商小贩们的收入如何确认。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6.35
贷:主营业收入6.35
由于小商小贩们一般无需做账,所以他们直接在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宝的零钱里就会看到这笔收入啦。
2企业发放微信红包。
企业向客户发放微信红包。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企业向内部职员发放微信红包。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内部职员领到微信钱包,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做微商,电商,代购等需要营业执照了,还有个体工商户也开始查账征收,企业微信的出现等等,都预示向财务规范迈进了一大步,开通了微信和支付宝的收款平台,也就必然对收入等财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