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景区乱涨价,将面临降低,甚至是取消等级的处分。最新财经新闻昨天从国家旅游局获悉,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共同下发《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票价虚高等问题重点整治
《通知》提出,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
《通知》强调,专项整治期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或采取价格欺诈等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未按照调整间隔涨价应恢复原价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通知》中说明,如果门票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则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适当降价;各类景区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对于此前社会高度关注的有景区票价稳定一段时间后,又酝酿新一轮涨价的情况,《通知》中也有明文约定,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间隔期、幅度规定的,应恢复至上调前的价格水平,或按规定重新核定、相应降低价格水平。
据财经资讯报道,上海东方明珠塔此前宣布,2016年3月1日起将现门票价格上调20元,在国家旅游局以及景区行业协会发出“知名景区带头不涨价”的倡议后,上海东方明珠塔已经承诺不会随意调整门票价格。
五种行为将受处罚
●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
●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向消费者强制代收其他费用
●未按规定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
●存在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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