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媒体曝光列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五天后,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昨日在个人微博中向金山公司赔礼道歉。
几番审理后,2013年7月,就北京金山软件公司诉周鸿祎名誉侵权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周鸿祎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在其微博首页向金山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金山公司5万元经济损失。该案也被称为“微博第一案”。
“微博第一案”去年已审结
“超越了正常舆论监督、批评的限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致歉声明中,周鸿祎表示,据北京市二中院的判决,其涉案的七条微博言论,主观上存在过错,具有侮辱、贬损金山公司名誉的情节,侵害了金山的名誉权,并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就相关言论给北京金山公司造成的影响,向其道歉。
说到金山对周鸿祎的名誉侵权诉讼,要追溯到三年前。
2010年5月,因为金山公司称有大量金山网盾的用户,向金山软件客服控诉360安全卫士恶意卸载金山网盾,双方连发声明打起了口水仗。5月25日,周鸿祎在其新浪微博等平台上,连续发布“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言论,称北京金山公司在“微点冤狱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随后,金山公司将周鸿祎告上法庭,对其提起名誉侵权诉讼,称周把金山称为“黑山”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严重侵害公司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请求法院判被告在其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微博首页发表一份致歉声明,时间为连续7天,同时在报纸上致歉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万元等。
历经一审、上诉后,去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发表涉案七条微博的行为损害了金山公司的名誉,判定周须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在其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5万元损失。
不执行判决被列为老赖
据此前报道,北京二中院作出判决后,交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尽管如此,周鸿祎当时并没有立刻执行,直到最近被媒体曝光已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截图显示,在人民网依据最高法信息制作的“老赖黑名单排行榜”中,失信自然人一栏中一度可以检索到周的名字,主要理由就是其未履行北京二中院判决,属最高法去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六种失信情形的一种,即“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有意思的是,在有媒体就周鸿祎上榜一事做了报道后,他一度还在微博中回应,“我的律师拿着5万元多次到朝阳法院,都找不到执行法官,没想到有人把我放到最高院老赖名单里,大家猜猜是谁在这么黑我?”
尽管声称被“黑”,但周鸿祎昨日还是正式向金山道歉。不过,在长微博中,不少网友发现了一处“亮点”。微博水印写着:“本图文由360浏览器微博提醒工具生成,但不代表赞成其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