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年多之后,欧盟就中国政府采购的“报复性立法”终于有了实质进展。中国欧盟商会公共采购工作组主席范克高夫称,针对中国政府采购的“报复性立法”草案已经完成,并提交欧盟成员国讨论,且已取得欧盟议会的支持。一旦这份报复性立法草案得以通过,中国企业将丧失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承揽包括铁路、水务在内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机会。欧盟希望借此对中国施压,要求中国政府开放更大范围的政府采购,并将包括部分国有企业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向欧盟成员国开放。出于缓和事态的目的,中国政府日前向世贸组织(下称WTO)提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下称GPA)的第四份出价,开放福建、山东、广东三省的政府采购范围,并再次降低了工程项目的门槛价,然而,这并未达到欧盟以及与其持相近立场的美国等国的预期标准。而对政府采购所限定的范围不同,则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