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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网侵权成立 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

发布者:孟定勇                  
    因认为腾讯网提供的在线音乐及下载服务涉嫌侵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将腾讯网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腾讯网侵权成立并赔偿经济损失。 音著协诉称,本案的起因是接到其会员的投诉,称腾讯网多年来一直无视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未经作者或该协会的许可,…

    因认为腾讯网提供的在线音乐及下载服务涉嫌侵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将腾讯网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腾讯网侵权成立并赔偿经济损失。

 

  音著协诉称,本案的起因是接到其会员的投诉,称腾讯网多年来一直无视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未经作者或该协会的许可,即在其网站上以“QQ”“搜搜”等多种栏目形式大量侵权提供歌曲在线播放、下载服务,并向其规模巨大的QQ用户提供绑定在线音乐服务。

 

  为此,音著协多次与腾讯网联系交涉,但均遭到拒绝。音著协遂在腾讯网的相关栏目中随机选取了涉案歌曲进行公证,之后向腾讯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网停止侵犯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赔偿涉案歌曲的著作权使用费。

 

  在本案审理时,腾讯网辩称其在接到诉讼通知后立即删除了涉案歌曲,没有侵权的主观过错,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音著协当庭指出,腾讯网长期以来使用涉案音乐作品在其网站中提供全文浏览和下载,并提供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传播服务,侵权规模巨大,侵权方式多种多样,主观故意明显,给著作权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诉讼过程中腾讯网还辩称“已经删除涉案歌曲”,然而在庭审后的勘验中,涉案音乐作品居然还在其网上堂而皇之地传播,可见腾讯网从未停止其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腾讯网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音著协的维权主张于法有据,判决腾讯网停止侵权,赔偿涉案5首歌曲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15000元。

 

标签:腾讯网 侵权 侵权 2012年12月20日 14:24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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