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特别会议上,拒绝了中国就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案(DS449)首次提出的成立专家组的申请。”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官员日前对记者表示。
按照WTO规定,如果中国继续在12月17日的争端解决机构特别会议上要求设立专家组,则专家组将自动设立,美国单方面阻拦无效。
美国时间9月17日,中国就美国在关税法修订法案(GPX法案)中违反WTO的错误做法提出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案件编号为DS449号。
11月5日,中美双方就纠纷进行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此案第一次审议是通过特别会议的形式进行的,这是今年第二次的特别会议。7月10日,美欧日3国曾就中国稀土案(DS431、DS432、DS433)召开特别会议,第一次审议上述3个国家提出的设立专家组的请求。通过召开特别会议,可加速专家组设立的进程。”
据商务部官员介绍,很多情况下WTO争端是因为各国在WTO法律条文解释方面存在分歧造成的。一般来讲,一项政策措施通常可能会涉及WTO的多个条款或多个协定。同时,一国的政策措施非常复杂,且对于这些政策措施是否符合WTO的规定,各国都有自己的理解。而WTO协定并没有在非法措施与合法措施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许多政府的政策处于所谓的“灰色区域”,即政策措施既不存在明显违反WTO协定的地方,又不完全符合WTO协定的规定。
金融危机尚未解除,在经济复苏乏力的重压之下,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贸易摩擦频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杨艳红认为,以欧美为首的发达国家运用WTO规则解决贸易纠纷的经验非常丰富,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更要充分认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一方面,随着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中国不可避免地会与他国发生贸易争端。另一方面,将贸易争端的解决依赖于准司法机构——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环境改善的重要表现,是中国法治化的巨大进步。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各国特别是弱小国家权益的“利器”。虽然不能断言其能做到100%公平,但至少可以避免强国单方面挑起贸易争端这样的极端情况出现,创造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中国已成为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其面临的反补贴及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贸易摩擦的高发给国内企业及国外消费者都带来不利影响。
“中国只有坚持在WTO框架下解决争端,方能确保贸易争端非政治化,以多边主义对抗他国的单边行为,更好地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此外,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倾向于投诉方的机制,这一点值得注意。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投诉方胜诉的概率非常高,约占90%左右。因此,中国应多充当投诉方,而不是应诉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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