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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重申中介不得索要个人住房证

发布者:王丹丹                  
    广州“房叔”事件发生之后,网曝个人房产信息成为反腐的利器之一。但之后发生的“房婶”事件,却令人开始担心个人房产信息隐私的安全,如果出现泄露问题反而会误伤无辜。 近期,广州部分开发商和中介要求购房人提供个人住房情况证明,声称这样才可办理房屋交易。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


    广州“房叔”事件发生之后,网曝个人房产信息成为反腐的利器之一。但之后发生的“房婶”事件,却令人开始担心个人房产信息隐私的安全,如果出现泄露问题反而会误伤无辜。

 

  近期,广州部分开发商和中介要求购房人提供个人住房情况证明,声称这样才可办理房屋交易。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发文强调,叫停开发商与中介的这种违规行为,以堵塞个人房产信息泄露的漏洞。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广州自2010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对于购房人的住房情况,由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屋交易登记申请时一并审核,无需购房人自行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住房交易过程中不得要求购房人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市民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房地产交易监督电话(83334718)咨询。

 

    申请贷款需提供住房证明

 

  不过,目前广州按照中央规定,执行的是差别化的住房税收和信贷政策,所以市民在申请契税优惠或者按揭贷款时,仍然需要向相关机构或部门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据悉,如果是个人查询,只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档案利用申请表。而申请查询他人房产情况的,则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有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拓荒族发布属于您的资讯,五分钟上头版,元芳,你怎么看?]

标签:广东 房产 2012年12月10日 15:16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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