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因利率等方面的原因,一直受到购房者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把公积金贷款作为置业贷款的首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市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别也有所体现。另外随着多个地方放松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出现高峰,部分城市随之传来"无钱可贷"的消息。我国多省市陷入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争议状态中。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随着多个地方放松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出现高峰,部分城市随之传来"无钱可贷"的消息。有消息称,个人公积金贷款紧张除了申请人数增加的原因之外,还因为部分公积金结余资金被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这种可能是否存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作出解析。
马庆斌:现在由于整个的国家宏观的调控的影响下,很多地方的政府一方面由于受制于土地财政收入的下降,另一方面由于保障房或者基础设施等等投资的一种巨大的所谓的资金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动用手边可动用的资源,公积金可以讲是一个比较可用的或者说比较容易动用的奶酪,这种情况应该是存在的。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只是作为居民个人购房之用。2009年开始,我国正式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北京、天津、重庆等28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今年,又新增64个试点城市,广西的南宁、柳州、百色跻身其中。
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出的试点通知明确要求,获得试点城市的地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经济适用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部收回。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一家受委托银行,设立一个项目贷款资金监管账户,部省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运行监管系统对试点项目贷款业务进行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