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30元提高到380元,其余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幅度不低于1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的75%。这是四年来第三次提高标准,有9万余户17.4万城乡低保困难居民将直接受益。提标后,成都每年新增低保金支出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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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超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