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因商品品种、质量等原因在价格上给予买方的减让。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
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的销售折让,其处理相当于商业折扣,只要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无需专门作账务处理;
销售折让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收入。发生销售折让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销售税额”专栏。
12、商品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要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即可;
如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无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提供劳务的收入可能在劳务完成时确认,也可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在确认时,应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有关生产成本账户。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