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
1、一般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出商品销售不成立:需要设置“发出商品
科目过渡
3、销售商品时发生现金折扣:
4、销售商品时发生销售折让:
①出现在收入入账前:同商业折扣;
②出现在收入入账后:应当冲减折让当期的收入,但不冲减成本。
5、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6、委托代销:
1)视同买断(合同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商品)
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视同买断(合同约定受托方可以退回不能出售的商品)
委托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受托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收到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②实际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付委托方款项: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企业
③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
受托方不能确定售价,只能按委托方指定的价格确定售价,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不交增值税。
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借:销售费用(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③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①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②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接收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③实际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数)
贷:银行存款(实付数)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7、分期收款销售: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销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
借:长期应收款 (实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3)期末分摊差价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额)
贷:财务费用
[摊销额可以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也可以用直线法计算在实际利率法下,
每期摊销额=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注意: 最后一期摊销额倒挤]。
8、售后回购:
1)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税金)
贷: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 >
其他应付款 (售价)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月末分摊差价时: 借:财务费用
贷: 其他应付款
3)回购商品时:
借:其他应付款 (回购价)
应交税费-增(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9、以旧换新销售:
例:假定A公司经营以旧换新业务,本年向B公司销售甲商品两件,单价2340元(含税),单位成本1000元,同时收到两件同类旧商品,每件回收价100元,不考虑增殖税,实际收到现金448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4480
库存商品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 68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10、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因此,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