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收据的合法性及合理性?xml:namespace>
发票、收据的合法性表现在是否印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的票据监制章。这是与购自商店的收据的根本区别。
发票、收据的合理性是指收受或开具时,发票、收据的要素必须填列齐全,即应注明接受发票、收据单位的名称、开具的日期、品名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署名、开票单位签章等。汇总发票或收据还应附开票单位开具的清单,建筑施工发票还须附有工程决算书。
吴超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