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真的伤害了实体经济吗?谈谈互联网经济的背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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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讨论互联网所带来的新的娱乐形式,在这个方面它与广播、电视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里只讨论互联网对于商业形式的影响,尤其在中国,这个近二十年迅速成为全球领先的互联网经济体,更应该对此深入研究。

互联网商业也被称为电商,也就是以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为代表的商业体系。互联网在本质上并没有改变生产效率(计算机所带来的效率改变与此不同),所以它与蒸汽机、内燃机等工业革命的形式不同。用机器替代人工,是生产效率上的巨大提升,因此它对于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是非容易理解。然而互联网本质上并不改变生产效率,它所提供的不过是一个信息集散中心,所以它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长期并不被人理解,一些持有反面观点的人甚至认为电商伤害了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有害泡沫。

这样说的人,还只单纯地认为经济学是生产学,把人类经济活动的本质忽略了一半。人类生产出来的商品最终都由人类自己消费,而不是生产完成之后放在某处发霉。生产是经济活动中的前半部分,消费则是经济活动中的后半部分。前者是通过分工完成的,后者则是通过交易完成的。如果没有交易,人类的分工也将毫无意义,两者结合才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经济体系。

因此,互联网的信息集约化,所造成的革命性影响是提升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有大量的人实际上并不参与生产性活动,这是我们早期对商人的印象。比如大型超市沃尔玛,各个县里面村里面的小超市甚至小卖部,他们售卖的商品并非自己生产的,他们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把商品从彼处运到此处,低价采购商品,然后高价卖出商品。商人改变了商品的性质了吗?商人增加商品的数量的吗?很显然并没有,因此商人对于商品绝对价值是毫无用处的。这也就是在人类早期的经济活动中排斥商人的主要原因,因为表面上商人的劳动似乎没有价值。

在交易过程中,商品的绝对价值的确没有发生变化,但交易双方的相对价值发生了变化。商人所做的事情,是让交易的全部参与方,都得到相对价值的提升。当商品转移到各自需要它的人手中,再被消费掉,才算完成了它的全部经济使命。如果没有商人去促成交易,难道交易能自发地达成吗?所以商人的本质是降低了人的交易成本,提升社会交易的效率。而商人做到这一点所依赖的是地域限制和信息差。

设想一下,在资本主义到来之后,生产被资本家很容易地集中在工厂里了,但消费者能够被集中在一起吗?当可口可乐位于广州的工厂日日不断地开工进行生产,在生产线上的工人很容易被集中在一起完成各自的工艺流程,生产效率自然被提高了。然而它能够让所有需要喝饮料的人都集中到广州去统一购买吗?很显然这是不能办到的事情。它应该如何使它的产品被转移到每个消费者手中去呢?这个过程并不是它自己完成的,而是通过一个个中间商共同完成的。而且商品转移所消耗的成本,甚至要远高于它的生产成本。如果说生产被一个个企业所集中,那么消费则是被一个个卖场所集中。在大城市里,有大型超市将各种商品集中起来供人购买;在小城市里,有小型超市将各种商品集中起来;在乡镇里,则甚至由一个个小卖部来完成这件事。

生产厂是商品源头,而各种超市、买菜、集市,则是交易终端。以往从源头到终端的过程是不可逆的,商人需要先把商品送到商场、集市上,让客户挑选。消费者如同一个被动接受的个体,只能在已经看见的这些商品里做选择。有人会奇怪,难道客户不能选择其他商品吗?消费者当然可以在不同的超市或卖场之间做选择,但也意味着他需要为此花费更多的时间和成本,他也并不知道哪里会有最适合自己的商品,这个过程并非自动匹配的。如果是生活在偏远山区的人,那么他可选择的余地会更小,他不可能频繁地、跋山涉水地去城市里采购。因此总的来说,在交易市场里,消费者所获得的商品信息总是不对称的。他们看似在商场里挑选,但并不是在全部的市场里进行挑选。

当互联网建立起来之后,这点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所有的商品信息都被摆到了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获取它仅需要极少的时间成本。网络世界里所容纳的商品信息很显然远非一个超市或者卖场所能比,它为消费者提供了空前繁荣的商品信息,成为了一个巨大的“超级市场”。在这个超级市场面前,消费者不是被动接受者,而变成了主动的身份,他不必再过分受到地域的限制,可以身处荆州时,却能沟通广州商户的商品信息。村里面那个狭窄的小超市不能继续垄断村里的生意了,于他而言的确是受损的。但对于整个市场而言,却是效率提升的。

第一个提升,是减少中间商的环节。无论如何,中间商人的存在都是一种额外的成本,从生产厂商到省级区域商人,再到市级区域商人,再到每个小商贩,所有流通环节里的商人都在从事商品转移劳动,他们的劳动必然要转嫁到商品最终售价上去,以此获得利益。这个过程损耗的就是交易成本,如果商品最终价格过高,消费者在收入大致不变的前提下,所能购买的商品数量就更少。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大量的劳动力实际上被浪费在了中间转送环节,这部分成本有着极大的浪费。而网络超级市场的建设所需要的人数远远少于中间商,中间不需要复杂的经销体系做支撑,它在流通过程中耗费的成本更少。虽然这个转变过程中大部分中间商要失业,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成本降低直接体现在终端商品价格上,在收入大致不变的前提下,消费者能够购买更多的商品,无疑刺激了消费繁荣。市场需要更多的商品,自然促进更多的人转型进入生产型劳动,而最终的结果是生产消费的共同繁荣。

第二个提升,是物流效率的提升。在网络超级市场上,消费者与商户即便达成了交易信息,仍然需要将商品从彼处运输到此处,物流成本一样要花费,哪里节约了呢?这个问题要深入考察整个物流的体系。在传统的交易模式里,商品从生产端运输到终端,这个过程不可逆。在网络交易模式里,商品是先由终端确认,再发生转移。这个过程是反向的。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存在相当多的浪费或者缺口,而后者是紧密适配的。原本从广州运输到荆州的大货车里,装载的全是某一个生产商的产品,而在后者的交易形式里,这辆大货车装载的是各个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不同的产品。我们假设这样一辆大货车载货量是20吨,在荆州市场上对可口可乐的消费量一个月是50吨,那么它需要在一个月运输两到三次。如果它运输两次,则会发生商品短缺,运输三次,则会发生商品库存。像这种消费量大的企业自然并不在意,然而如果某件商品,比如小米生产的手机,在荆州市场上的需求量只有500台,它如何从生产地(比如广州)运送到荆州呢?如果单单为这500台手机建立一条物流线路,那么运输成本必然要非常高昂,分摊到每台手机上的终端售价也只会更高。企业不得不做出一个选择,要么由经销商(代理小米、苹果、华为等众多品牌)去运输,要么放弃该市场。经销商可以一次性运输500台小米、500台苹果、500台华为,这条运输线的成本并没有提高太多,分摊到每台手机上的成本也就更低了,而这正是传统商业模式的做法。

在原来的交易模式里,生产厂商直销也好,经销也好,都不清楚运到终端的商品是否能够及时地销售完毕,以获得效益。而是先承担了物流成本,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其中必定要造成大量浪费。无论如何,一辆货车从广州到荆州,装满一车厢与装一半所耗费的成本其实相差无几。那么我们可以假设这个成本固定,而且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让这个固定的成本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对于销量大的生产商来说,这个问题尚且容易解决;对于销量小的生产商来说,它就不得不费力地寻找经销商,由经销商来完成物流运输中的“成本分摊”。当有了网络交易之后,问题便容易得多。所有装在这俩货车里的商品,全部已经完成了“消费流程”,每件商品都帮助生产商获取了效益,再拼在一起分摊物流成本。这中间便不会造成大量的物流成本浪费,实际上也就能够使得每笔物流都成为“有效物流”。

第三个提升,是提升商品品质。一个没有垄断的市场会逐渐变成买方市场,消费者能够通过纳什均衡来改变商品品质。当然,这里的商品品质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优与差,而是品质与价格之间的平衡点,可以大致用“性价比”来进行概括。如果同样价格的商品,品质更优的能在市场中取胜;同样品质的商品,价格更低的能在市场中取胜,那么实质上都可以说使得商品品质得到了提升。电商虽然不能即时地直接接触商品,但却通过收集过往使用数据、使用者评价,使得消费者紧密地团结起来。我们暂且不去考虑这些评论中的虚假水分,无论如何,造假是不可能持续在市场中生存的。在传统的市场里,消费者通常很难对价格进行比对,反而是商户更容易达成联合,集体对消费者实施欺诈。也就是说,当互联网产生之后,用户也拥有了迅速联合的信息平台,对生产商的行为形成约束,迫使其形成纳什均衡。

综上所述,互联网经济的核心是信息集约化,进一步破除地域限制、促进有效物流、形成买方市场,以此实现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当交易成本越来越低,消费也将越来越繁荣。消费繁荣起来后,必然要促使人去填补市场,进而又促进生产的繁荣。这个循环是人类社会的经济闭环。

来源:乐学读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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