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电视台播放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自娱乐新闻获悉,近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广电总局,提出“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增加单集时长至57分钟”等多项建议,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之所以建议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据说是为了以广告收入缓解电视台的资金压力。今日娱乐新闻报道,他们认为,在网络和新媒体的冲击下,电视媒体经营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有利于电视台增加广告收入,改善经营状况,维持电视行业的正常运转。该协会的呼吁是从电视媒体角度出发的,似乎无可厚非,但他们有没有考虑观众的利益诉求呢?
电视剧插播广告没被禁止之前,广告插播于电视剧中间,几乎成了荧屏一大公害,观众欣赏电视剧时,正看到最精彩、最紧张之处,却被广告一通狂轰滥炸,大大破坏了兴致,剧情也被冲撞得七零八落。尤其是一些电视台几乎“想插就插”,一集四五十分钟的电视剧要插播四五回广告,观众到底是在看电视剧,还是在看广告,往往“傻傻分不清”,甚至有网友揶揄:“看广告呢,别插播电视剧!”
广电总局当年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正是考虑到观众的感受。在互联网视频快速发展、“不看电视族”越来越壮大的今天,如果罔顾观众的诉求,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那么势必会使更多观众“用脚投票”,抛弃电视选择互联网。眼下,一些视频网站正在研究推出“去广告”特权服务,免除广告“绑架”网民的烦恼,传统电视行业怎能开“历史倒车”?
如果认为“限广令”减少了电视台的广告收入,那可能是一种错觉。表面看,这些年电视剧插播广告的现象消失,但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方纷纷“见招拆招”:或在电视剧中肆无忌惮地植入商业广告;或在屏幕上设置游走字幕、角标或小窗口广告;或将电视剧单集时长缩短,将中插广告变成片头或片尾广告;或随意删减片头、片尾,拉大集与集之间的广告时段,加大广告播放量……“擦边球”仍然打得很欢。
电视媒体经营形势不好确实需要重视,但这不是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就能解决的,说不定反倒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电视剧协会建议,若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可对插播次数和时长予以明确限定。事实上,类似规定2009年就有:每集电视剧插播广告不能超过2次,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问题是,有几家电视台遵守了这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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