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王志文被上海警方在例行盘查中验定为酒驾。作为公众人物,其所起的负面示范作用让人警醒。据上海长宁交警部门透露,王志文酒驾被认定后,将依法被处以1000元罚款、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这并不是王志文第一次酒后驾车。2009年,王志文在上海某酒店门口被记者拍到,当时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的王志文竖起中指对记者说:“你们这样拍我,是没有人格的举动,你们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吗?”说完开车离开。“竖中指事件”图片流传颇广,昨日还被一些网友翻出误以为是其这次酒驾现场照。同时,王志文此前在上海、北京等地的多次醉酒照片,也被网友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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