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近年来越来越为人们关注。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他们不仅常常受到意外伤害,自身的心理状况也堪忧,而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处境更为“悲惨”的群体,那就是独居的留守儿童。教育新闻认为他们是一种“事实孤儿”,心理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民政部等15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事实孤儿”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次被官方正式使用。按照学者的定义,“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或履行监护权的儿童。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由于父母入狱而形成的,一类是由于父母离家而形成的,一类是由于父母疾病而形成的。
如果从提供经济支持的角度看,独居留守儿童(无长辈照看,跟兄弟姐妹一起或独自生活)的父母外出打工,就是为了给孩子提供经济支持,很多家长也会按月给孩子寄钱,这些独居留守儿童不应该算作“事实孤儿”;但如果从被照料和监护的角度看,独居留守儿童的父母根本无法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也没有其他成年人代为履行,这些孩子实际上就是一种“事实孤儿”。
全国妇联曾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其中独居留守儿童已多达205.7万,占留守儿童比例的3.37%。
而在一些劳务输出人口较多的地区,独居留守儿童的数量更为庞大。以西部某市为例,该市曾对全市打工者进行过一项调查,教育新闻网发现,在18万名外出打工人员中,因父母双双外出打工而留在家里的留守儿童有164608名,占适龄入学儿童的10.6%,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其他亲人代理照料的,他们都可以算作“事实孤儿”。即便政府、社会已经开始对他们有一定的照看,他们面临的各种伤害、暴力风险都比一般儿童来的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他们的心理健康以及衍生的自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