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 > 校园 > 正文

家长认为儿子在校受歧视 男子持刀捅班主任

季某某怀疑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受到班主任老师的不公正对待,竟然持刀将这名老师捅成重伤。据教育新闻网报道,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季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2万多元。季某某是闽侯人,在仓山做生意。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季某某怀疑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受到班主任老师的不公正对待,竟然持刀将这名老师捅成重伤。据教育新闻网报道,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季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2万多元。


男子持刀捅班主任


季某某是闽侯人,在仓山做生意。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对其子的班主任即被害人郑某某心怀怨恨。

中国教育新闻网获悉,2014年6月2日晚,季某某得知班主任老师郑某某扣发了自己儿子的儿童节礼物,遂产生报复的念头。次日上午8时许,季某某从暂住处拿了一把厨房用刀藏匿于裤管内,以帮儿子请假为借口到仓山区浦下小学教师办公室,找郑某某质问其子之事。郑某某答复后准备去上课,季某某趁其不备,从背后用左臂勒住对方的颈部,右手拔出刀具朝郑某某的胸部捅刺。郑某某被刺后挣脱反抗,季某某继续朝其上半身连续捅刺数刀。后季某某被闻讯赶来的学校保安和老师制伏,并移送给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经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某因对教师处置学生有关事宜的方式不满,为泄愤持刀连续捅刺教师身体,欲剥夺教师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教育责编:宋萌 )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篮球 足球 娱乐 电影 电视 财经 经济 消费 科技 手机 电商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房价 调控 汽车 新车 品牌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固定刊物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