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 > 正文

女大学生应聘遭性别歧视 起诉对方获赔

近日,浙江性别歧视第一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新东方烹饪学校存在性别歧视,并且要求其赔偿原告黄蓉(化名)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教育资讯:河南籍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黄蓉在应聘新东方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限招男性”的规定被拒,她于今年7月8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10日,法院…

近日,浙江性别歧视第一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新东方烹饪学校存在性别歧视,并且要求其赔偿原告黄蓉(化名)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女大学生应聘遭性别歧视

教育资讯:河南籍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黄蓉在应聘新东方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限招男性”的规定被拒,她于今年7月8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10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由西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法院在判决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认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条件。本案中被告对原告实施了就业歧视,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

相关教育新闻了解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楠认为,中国在女性就业歧视案件上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判例,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对于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的性别歧视案件,判例对于实践该部分法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次西湖区法院的判决是继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曹菊状告巨人教育)后的全国第二例,为消除就业中普遍存在的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教育责编:宋萌 )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篮球 足球 娱乐 电影 电视 财经 经济 消费 科技 手机 电商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房价 调控 汽车 新车 品牌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固定刊物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