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表现不好,就在他脸上盖个蓝墨水的印章,这跟古代给犯人脸上刺字有什么区别”。25日,有家长投诉称,深圳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上芬小学有老师在表现不好的学生脸上盖章以示批评。记者在该校三年一班教室内看到,有3名孩子脸上分别有红、蓝两种颜色印章。涉事老师称,该校有一项争优创先的学生评比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她个人考虑欠妥,将原本应该盖在本子上的印章用在学生脸上。上芬小学副校长向孩子及家长表示歉意,并称会认真反思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对涉事老师这种粗鄙做法,不少网友怒不可遏,建议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其脸上或臀部上盖蓝印章。此招虽然解恨,但并不可取,既然认为给孩子脸上盖印章丑陋而荒谬,又何必留存和推广这种做法?不宜在老师脸上盖印章,不等于不能拷问这种做法,尤其在教师节刚过去不久,就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痛心,促人反思。
给孩子脸上盖章,这是刺向教育的现代黥刑,因为类似事件不是一次两次地发生。从给差生戴绿领巾,到要求差生在走廊考试,从给差生测智商,到要求差生缴纳“不听话押金”……如果不是媒体报道的坐实,断难想象在现实中居然有这样冷漠而野蛮的教育思维。每一次丑闻爆发后,相关学校在纠错之余,总是不免辩解:考虑欠妥,这样做是为孩子好、激励差生,初衷不错、方式不对云云。如此辩解,苍白得没有一丝温情,初衷好就可以羞辱孩子吗?何况初衷好不好还不一定,有些老师这样做,无非是释放内心的恶,或给差生点颜色看看,这种羞辱式教育只为让孩子驯服而已。
报道中有一处细节令人心碎。一名被盖了蓝印章的孩子称,他曾要求老师将印章盖在手上,不像脸上那么明显,但遭到老师的拒绝,老师还告知他,只有回家才能擦掉。每个人都有尊严,孩子自然不例外,当他乞求老师盖在手里时是多么卑微而无奈,遭到老师拒绝后又该多么绝望而痛苦。
教育部一再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以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正确方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坚决反对学校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所谓的“好”与“差”的区别。其实,不给学生贴“好”和“差”的标签,何需教育部重申?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有识之士认为,“教育是培养,而不是选拔和淘汰。教育要让每一个人都在进步,教人上台阶,而不是用台阶把人简单分类。”此说不无道理,任何心怀善意、懂得教育规律的校长和老师,都应该坚持有教无类。但为何总有老师无视政令和职业道德,以羞辱学生为能事?
前不久,一些地方宣布将打破教师终身制,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初闻此事,笔者还有些担心,教师队伍中有多少不合格者需要淘汰?这会不会给老师增加不必要的压力?现在看来,有些老师确实不合格,对不合格的老师确实应该审核甚至淘汰。老师不合格,与监管不到位有关,但老师也应该扪心自问,到底是不是真正爱孩子,有没有遵守教育规律?